特别提醒:首先请查看附件:
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通报表扬工作的申报材料要求.doc 材料需特别注意以下要求。
1、因材料需要存档,所有材料需打印清晰,请将审批表正反面左右页边距设为3厘米。
2、审批表打印在一张a4纸上,一律正反面打印。所在单位按系填写,不要写学院。需粘贴照片。
3、单位审批表,不要写学院,单位规格为处级。
4、承诺书由个人填写,一式三份。二级单位须同时提交同意推荐证明一份。
5、个人事迹材料一律命名为“***同志典型事迹材料” ,题目小二号黑体,正文文字小四号,行间距22磅,
3000字以内,单页打印一式三份。
6、装订材料仅限要求部分,封皮请用蓝色皮纹纸,目录参考附件仅为格式参考。
7、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rsc410@126.com 文件命名为:姓名+材料名。提交时间24日下午5点前。
附件2 衡水市教育系统工作业绩突出单位推荐情况一览表.xls
附件3 衡水市教育系统工作业绩突出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.xls
附件4 衡水市教育系统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.xls
附件5 工作业绩突出单位申报审批表.doc
附件6 工作业绩突出教师申报审批表.doc
附件7 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者申报审批表.doc
附件8承诺书.doc
材料装订封面及目录参考.doc